同學您好:
113學年度語言補助開放申請囉!!!
以下請同學留意:
1.由於法規及經費皆有異動,詳細可詳閱「南華大學鼓勵學生提升外語能力暨補助外語檢測實施要點及南華大學外語檢定考試獎勵補助一覽表」
2.因法規較晚異動,依辦法要點第五點:收據須註明統一編號,本學期報考語言證照發票收據無需註明統一編號。
3.如本學期符合資格的同學請於113/7/23(三)17:00前,
備妥相關證照影本、申請表以及成績單正本至語文教學中心辦公室(H413)或寄至南華大學(語文教學中心古助理收)進行審核(憑郵戳日期),正本確認無誤後退還,逾期不候。
(註:如當年度獎勵補助總金額用罄,不再受理申請。)
4.如有問題,請洽05-2721001#2182 古光良助理,謝謝。